第285章突发命案-《陈西峰商路笔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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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吴以海在举报文章中称,他当初为收购天胜公司65%的股份,向任刚借了3亿元。

    最终令吴以海气愤的是,自己当初确实签订过一份《保证合同》,将天胜公司80%的股份登记过户至任刚指定的江明优名下,但任刚擅自用天胜公司的印鉴,并私刻持有天胜公司20%的股份另一名股东的印章,伪造了第二份《保证合同》,以天胜全部股权为此前的3亿元借款作担保。

    只是,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否认了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刚“私刻印章”、“伪造保证合同”等行为。

    后来,任刚为了搏一把,以天胜公司为担保,通过天宁市海泽公司向天宁市商业银行贷款2亿元。

    不过,天宁市商业银行最终发现这笔贷款的真正用途,担心这笔贷款收不回,便立即要求海泽公司归还贷款。

    海泽公司则要求天胜公司以及任刚还款,后来因吴以海夫妇欠任刚债务而向他们提出了代位清偿。

    在巨额债务下,吴以海的情绪完全失控了。

    吴以海认为,这些纠纷因他借款3亿元引起,然而,他已归还1.3亿元,且赔上了天胜公司名下的担保物,而任刚还要起诉他,使得他妻离子散,名下财产均被冻结、划拨。同时,他还患了结肠癌。

    于是,吴以海在一个雨夜,选择以“亡命之计”结束一切纷争。

    既然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刚已经死亡,执行副总经理陈巨开又在养伤,于是当然就有副总经理上官紫苏全面主持工作。

    在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,除了任刚占了绝对股份外,还有陈巨开、上官紫苏持有股份,不过都只有5%的股份。

    这样一来,陈西峰以天一会的名义入股10%,成为了第二大股东。

    这一天,上官紫苏秘密来到天一山庄,求见陈西峰。

    上官紫苏开门见山地说道:“陈会长,你肯定会疑惑,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找你?我在今晚便把所有事情告诉你。”

    “许多人看我在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里面很威风,其实上,我啥都不是。”

    “其实上,原先的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的创始人有五个,我父亲是其中一个,只是随着象山风景区经济效益的不断提升,我父亲和另外二个股东却莫明其妙地都先后出车祸死了。”

    “要知道,我父亲和母亲一起被撞死的,那时我才六岁,我是被父亲的好友抚养长大的。”

    “当年我父亲已经有所察觉,把我进行了托付,只是没有想到他们竟然会下如此毒手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还有的二个创始人,就是任刚和陈巨开。”

    “我长大后,千方百计进入公司,任刚已经认不出我了,还让进入公司高层,他的目的是想让我嫁给他的儿子任彬,而让想查明当年的事情真相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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